11月10日,記者從市委政法委獲悉,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見義勇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根據《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我市見義勇為行為發(fā)生情況,我市啟動2023年度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(群體)評選認定工作。
此次評選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見義勇為工作和視察河北、視察唐山時的重要指示精神,評選認定一批事跡突出、群眾認可、示范引領作用強的見義勇為模范和群體,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營造知榮辱、講正氣、作奉獻、促和諧的良好風尚,把扶正揚善、扶危濟困、見義勇為的榜樣力量轉化為社會群眾的生動實踐,為建設人人有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匯聚強大正能量,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北唐山篇章。
評選范圍包括:我市行政區(qū)域內涌現出來的,符合《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條例》規(guī)定條件,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發(fā)生,且已確認的見義勇為行為(或之前發(fā)生,上述期間確認的見義勇為行為),事跡突出,在全市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個人或群體。
此次評選啟動后,11月中旬各縣(市、區(qū))、開發(fā)區(qū)(管理區(qū))對照參評條件推薦見義勇為模范(群體),推薦人數不限。11月下旬,市評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,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,審核合格后列入評選范圍。組織召開市評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,根據見義勇為事跡和影響力,統(tǒng)籌全市情況,研究評選出“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(群體)”候選名單。候選名單在市主要媒體和唐山政法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。12月上旬,市評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撰寫評選認定意見,將“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(群體)”候選名單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,并根據研究意見,以市政府名義印發(fā)《關于認定2023年度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(群體)的決定》和證書。
此次評選將認定“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”2人和“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群體”2個。“唐山市見義勇為模范(群體)”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稱號,頒發(fā)證書和獎金(“模范”和“模范群體”各5萬元)。
此次評選由市政府主辦,市委宣傳部、市委政法委、市公安局、市人社局、市財政局、市應急管理局、唐山軍分區(qū)政治工作處、市總工會、團市委、市婦聯(lián)、市見義勇為促進會承辦。